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和《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开展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孙立宁、仇玉山
成 员:陈良、徐冉、姚建萍、余雷、王刚、杨宏兵、胡玥、吕畅达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学院拟推荐名额共49名,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7名,机械工程专业18名,智能制造工程专业14名。同时,根据全院拟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可确定1-2名候补人员。
三、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1、2022级四年制专业在读,且预计能于2026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等原因延长学年,将于2026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该类学生请于9月4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拟参加此次推免的纸质申请,并进行学籍异动记录核查)
(二)申请条件
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含重修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成绩达60分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及以上学分;须完成修读前三学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类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
四、综合评价体系构成及评分标准
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发展素质成绩。若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数相同,则按GPA高低排序。
1、学业成绩=GPA*100,GPA成绩按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缓考成绩录入完成后,统一刷新推免申请系统中的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即用于此次推免工作综合评价及遴选的学生成绩。学生提交推免申请时网页界面显示的GPA及排名仅供参考。
2、发展素质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加志愿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
(1)科研成果(最高30分):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总分 | 分值 | 备注 | ||
科研 成果 | 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项目主持人 | 30 | 30 | 团队其他成员12分;莙正基金项目参照国家级项目 |
省部级 | 项目主持人 | 20 | 20 | 团队其他成员9分 | ||
校级重点 | 项目主持人 | 15 | 15 | 团队其他成员6分 | ||
校级一般 | 12 | 12 | 团队其他成员5分 | |||
学术论文 | 发表中科院一区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 30 | 30 | 1、SCI、EI、ISTP需有收录证明; 2、期刊分区按发文年度核定; 3、国内期刊论文正式发表周期长,网上预发表视为见刊; 4、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分值30%计算,其他作者按第一作者分值10%计算。 | ||
发表中科院二区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如期刊为OA) | 28(24) | 28(24) | ||||
发表中科院三区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如期刊为OA) | 24(16) | 24(16) | ||||
发表中科院四区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如期刊为OA) | 20(13) | 20(13) | ||||
发表E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 18 | 18 | ||||
发表EI、ISTP会议论文第一作者 | 12 | 12 | ||||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 12 | 12 | ||||
发表公开刊物论文第一作者 | 10 | 10 | ||||
发明创新 |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 30 | 30 | 第二发明人按第一发明人分值30%计算,其他发明人按第一发明人分值10%计算。 | ||
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 15 | 15 | ||||
获国家软件著作权第一发明人 | 10 | 10 | ||||
获国家外观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 10 | 10 |
(2)竞赛获奖(最高30分):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总分 | 分值 | 备注 | |
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 30 | 30 | 团队其他成员10分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 25 | 团队其他成员8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 20 | 团队其他成员7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三等奖 | 15 | 团队其他成员6分 | |||
省部级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 25 | 25 | 团队其他成员8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 20 | 团队其他成员7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二等奖 | 15 | 团队其他成员6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三等奖 | 10 | 团队其他成员4分 | |||
市厅级、校级 |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一等奖 | 15 | 15 | 团队其他成员5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二等奖 | 10 | 团队其他成员4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一)三等奖 | 8 | 团队其他成员3分 |
(3)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
等级 | 分值 | 符合条件 |
一 | 10 | 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志愿服务标兵; ②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350小时 |
二 | 7 | 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校级十佳志愿者称号; ②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200小时 |
三 | 5 | 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校级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②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150小时 |
四 | 4 |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100小时 |
五 | 3 |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50小时 |
(4)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经学校审定认可并附有退伍证书的服兵役者获20分;
(5)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曾到国际组织实习并经学校审核认定的最高获10分。
(6)评分说明:
①所获成果都是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申请截止日期。
②所涉刊物等级以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刊物等级为准。
③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
④项目结题、中期考核通过、立项分别按相应项目分值的100%、70%和40%计算。
⑤竞赛是指教育部认可的榜单赛事,不包含观察目录中的赛事。
⑥三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分值按上表对应分值+2计算,但总分不超过30分。
⑦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应由指导教师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等。
⑧各等级、获奖荣誉等分值不累加,只取最高等级评分为最终志愿服务评分。
五、时间节点
9月3日上午10:00至9月9日下午15: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提交“推免申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告知事项,申请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或撤销。“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即为完成推免报名。
9月9日下午16:00前,学生需将发展素质证明及承诺书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24教务办公室。其中,《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附件3),须由申请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9月10日下午16:00前,学院完成全部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完成发展素质项审核及赋分。
9月11日起,学院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整理汇总其学业成绩、发展素质成绩结果,根据已公布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生成综合评价最终结果,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9月12日中午12: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完成初选和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录入工作并完成报送。
六、有关提醒
(一)推免工作执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子女所在学院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若有相关情况,请于9月5日前填写《苏州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并邮件发送至huyue@suda.edu.cn。
(二)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招生就业处将不再发放这类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关闭智慧就业平台网签权限。
(三)若对本学院推免工作有疑问,请实名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胡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12-69593491,电子邮箱huyue@suda.edu.cn;对学院回复或处理仍有异议者,请实名联系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胡老师,电子邮箱xlhu@suda.edu.cn。
七、附则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