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致辞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学院数据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发文
媒体聚焦
师资队伍
人才概况
师资荣誉
专任教师
柔性引进
人才招聘
学科建设
学位点
学科方向
学科平台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科研方向
科研平台
代表性成果
大型仪器共享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创新创业
联合培养
实验室管理
学生工作
学工通知
学工动态
学生发展
学生事务
队伍建设
团学工作
专题专栏
交流合作
校企合作
国际合作
社会服务
校友工作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招聘信息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员生活
党建规章
党校培训
工会活动
离退休工作
统战工作
关工委工作
纪检监督
师德师风专题
下载专区
规章制度
常用文件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致辞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学院数据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发文
媒体聚焦
师资队伍
人才概况
师资荣誉
专任教师
机械工程系
自动化工程系
智能制造工程系
机器人工程系
实验中心
柔性引进
人才招聘
学科建设
学位点
学科方向
学科平台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科研方向
科研平台
代表性成果
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
微纳机电系统方向
智能医工装备方向
智能制造方向
低空技术与控制工程方...
脑机接口方向
大型仪器共享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专业介绍
新质人才培养(具身智...
机电至行实验班
教学成果
培养方案
课表下载
研究生教育
导师队伍
培养方案
学位管理
研会新闻
继续教育
自学考试
成人教育
同等学力申硕
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导师
联合培养
实验室管理
安全培训
安全巡查
学生工作
学工通知
学工动态
学生发展
学业支持
心理健康
安全教育
学生事务
评奖评优
资助育人
奖惩管理
征兵入伍
办事指南
队伍建设
辅导员队伍
班主任队伍
成长陪伴
团学工作
团员日常管理及思想教...
分团校(青政校)
学生会
学生科协
社团中心
新媒体中心
青年志愿者
暑期社会实践
专题专栏
新生季
智工舍
榜样风采
毕业季
交流合作
校企合作
国际合作
社会服务
校友工作
校友会简介
校友风采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招聘信息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员生活
新闻动态
理论学习
专题教育
党建规章
党校培训
工会活动
离退休工作
统战工作
关工委工作
纪检监督
党纪法规
规章制度
警示教育
廉政动态
历史文化
师德师风专题
理论学习
典型案例
教师风采
下载专区
规章制度
学生专区
教师专区
实验室管理
常用文件
学生专区
教师专区
实验室管理
学生工作
学工通知
学工动态
学生发展
学生事务
队伍建设
团学工作
团员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
分团校(青政校)
学生会
学生科协
社团中心
新媒体中心
青年志愿者
暑期社会实践
专题专栏
学生科协
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团学工作
学生科协
关于做好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经费结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06
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1734
研究生团工委,各位老师,同学:
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经过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审查,大部分已经结项,根据《苏州大学财务会计文件选编》规定,现将有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费用由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审核,从“挑战杯”专项、校学生科研基金中支出,一般项目由所在院(部)报销相关费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需顺利结项并参加苏州大学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且提供作品电子稿才可以报销相关费用。其中考核优秀、合格的项目按资助额度进行资助;考核基本合格的项目需按评审意见修改研究报告,被评定合格后按资助额度50%-70%进行资助,否则不予资助;考核不合格,不予资助。
2、学生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学生科研基金经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实验所用的材料费、外出调研差旅费、书刊资料购置费、分析测试费、印刷复印费等,不得用于招待费、通讯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从学生科研基金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
3、项目课题组报销时,需持有正式发票。报销发票是定额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有供货单位盖章的货物清单,清单上要注明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并盖章。
4、报销发票只写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电脑配件及耗材等,必须提供有供货单位盖章的货物清单,清单上要注明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
5、报销印刷费用,需附印刷清单。报销住宿费须提供宾馆(饭店)出具的住宿清单。超市购物须有销货清单。
6、报销发票是稿费的,需提供所发表论文原件的复印件或录取通知单,所发表论文或录取通知单需有课题负责人姓名。
7、购买实验材料需参照《苏州大学实验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大国资[2013]15号)执行。
8、学生科研基金本着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但是所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额定金额。发票有效日期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28日,在11月10日之前以院(部)为单位至团委208室集中办理报销。
9、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已完成中期报销的项目若此次考核建议报销金额和实际报销金额不相符的将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完成本次报销。
10、未尽事宜,参照财务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团委
学生科协
版权所有 © 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 邮编:215137 | 电话:0512-6579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