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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时间:2019-03-05来源:机电学院点击:1503

机电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苏州大学红旗团委(团支部)”是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一批青年身边的典型,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矢志奋斗。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34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近四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奖项或荣誉。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7)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

5)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截至2019年34日),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近四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7)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3.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近四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二、申报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的评比由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优秀共青团员的比例按各单位团员数的1%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的名额按照各单位团支部数10%评选(详见附件1)。

各单位在“红旗团支部”的基础上推报0-1名参选“十佳红旗团支部”,校团委通过现场答辩、专业评审、大众评审和新媒体平台展示等综合评议评出获奖集体,并给予“十佳红旗团支部”各1000元工作经费支持,授予“十佳红旗团支部”团支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不占学院名额)。

授予2018年苏州大学“十佳魅力团支书”、“十佳活力团支部”的团支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不占学院名额)。

三、有关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单位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团支部),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附件2、3、4、6)的电子版请于3月15日(周五)12:00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763030038@qq.com,邮件统一以“xx支部两红两优申报材料”为邮件名。

 

联系人:刘畅

电话:1880613285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