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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2022-09-13来源:机电学院点击:5806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和《关于公布“苏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订2022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员:院教学副院长院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院党委副书记 专职纪检委员

书:院长助理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3个,每组成员5人,均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一)推荐对象

推免生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中择优遴选。

(二)各本科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当年度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依据学院各本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并结合各本科专业上届学生的出国深造率、研究生报考率和实际录取率等与人才培养质量相关的因素,确定各本科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学院拟推荐名额共39人,按此数70%的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分配结果如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9人,机械工程专业7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8人,智能制造工程专业3人。其余12个名和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评定某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部分,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将在学院所有参加遴选但未在其本专业获得拟推荐的学生中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补足拟推荐学生人选。

三、推免基本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三)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四、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学院教务办公室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为每名学生标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供学生查询,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交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的推免综合测评工作。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工作。

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GPA按小数点后三位计算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等。

若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数相同,则按GPA高低排序。

经学校审定认可并附有退伍证书的服兵役者获20分;曾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并经学校审核认定的获10分;科研成果及竞赛成绩的认定参照表1执行;志愿服务成绩认定参照表2执行。




1 科研成果及竞赛成绩评分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总分

分值

备注

科研成果

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

国家级

项目主持人

30

30

团队其他成员12

省部级

项目主持人

20

20

团队其他成员9

市厅级

项目主持人

15

15

团队其他成员6

学术论文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30

30

SCIEIISTP需有收录证明,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分值的30%计算,其他作者按第一作者分值的10%计算

发表E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25

25

发表EIISTP会议论文第一作者

20

20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20

20

发表公开刊物论文第一作者

10

10

发明创新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30

30

第二发明人按第一发明人分值30%计算,其他发明人按第一发明人分值10%计算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15

15

获国家软件著作权第一发明人

10

10

获国家外观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10

10

竞赛获奖

国家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30

30

团队其他成员10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25

团队其他成员8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20

团队其他成员7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三等奖

15

团队其他成员6

省部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25

25

团队其他成员8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20

团队其他成员7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二等奖

15

团队其他成员6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三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

市厅级、校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一等奖

15

15

团队其他成员5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二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

个人(团体排名前一)三等奖

8

团队其他成员3

说明:1.所获成果都是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填表日期;2.所涉刊物等级以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刊物等级为准;3.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4. 项目结㼵、中期考核通过、立项分别按上面相应项目分值的100%80%50%计算。

2志愿服务评分细则

等级

分值

符合条件

10

满足以下其中1条:

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志愿服务标兵;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350小时

7

满足以下其中1条:

校级十佳志愿者称号;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200小时

5

满足以下其中1条:

校级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150小时

4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100小时

3

前三年志愿服务总时长50小时

说明:各等级、获奖荣誉等分值不累加,只取最高等级评分为最终志愿服务评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动员和公告

自即日起,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名额等。

(二)学生申请及报备安排

1.申请安排: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3届预毕业本科生,于95日(周一)10:00-8日(周四)23:00,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

受疫情影响尚未返校的申请学生,应及时与所在学院(部)联系了解有关推免申请证明材料、综合评价等相关事宜。申请参加“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2.回避及报备情况报送: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实行回避及报备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学院填写《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并于99日(周五)前将电子和纸质文本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913日(周二)12:00前,学院教务秘书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在推免申请系统的“申请学生资格审核”里,为每名学生标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供学生查询,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交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的推免综合测评工作。

(四)综合测评及遴选

914日(周三)至18日(周日)前,学院严格按《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苏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本实施细则等,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并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学院可确定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替补名单。

(五)初选名单等材料报送

919日(周一)12:00前,学院教务秘书在“推免申请系统”的“初选学生成绩录入”菜单里,录入初选名单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推免数据,并做好替补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初选名单的电子文本报送工作;点击“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打印并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院初选名单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的推免生工作专栏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学校审核和名单报送

922日(周四)前,学校审定推免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

923日(周五),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报推免生资格名单及成绩单。

(七)推免生在推免系统里的相关工作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自9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所报外校研究生处(部、院)。

六、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本细则不符的原有条例自行废止。

(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若有异议,请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2-69593491电子邮箱huyue@suda.edu.cn,或实名联系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0512-67163652,电子邮箱pumanli@suda.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pdf


                    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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